本网讯 为增加乡村教师收入,吸引优秀人才到贫困边远地区从教,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学校,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雷山县从2014年9月起向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为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雷山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教育、财政、人社、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雷山县关于给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享受生活补助的范围除县城规划区外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职教师,根据全县学校边远情况和工作生活条件,分类分档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第一类为村完小和教学点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第二类为初中和中心校学校教师,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同时严格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即教师在岗享受,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
据悉,目前全县有8乡镇的67所学校708人享受到了2014年9月至12月4个月补发资金70.4万元,占我县乡村教师的100%。(白慧 侯星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