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笔者从雷山县民生终端监督公开查阅平台获悉,雷山县2014年631户农村五保户468名农村五保人员获供养补助13.38万元。
雷山县农村五保供养,是对农村居民中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供养补助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00元,通过乡镇信用社将资金以发放存折的方式予以兑付。
2014年,雷山县丹江镇有16户19人获五保供养补助5640元;西江镇68户72人获补20376元;永乐镇157户157人获补444000元;朗德镇45户46人获补12640元;望丰乡42户50人获补14320元;大塘镇56户75人获补22104元;达地乡30户31人获补9120元;方祥乡17户18人获补5200元。(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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