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黎平县的调查显示,2014年,黎平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945元,同比增收762元,增长14.7%,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对农民增收的贡献逐渐加大。2014年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42.4元,同比增收354.9元,增长29.9%,绝对值占可支配收入总额的26%,增收额占全年可支配收入增收额的46.6%,也就是说,工资性增收的贡献率已超过了百分之四十六。
二是经营性净收入仍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二、三产业收入迅猛增长。2014年,黎平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2777.3元,同比增收260.8元,增长10.4%,绝对值占可支配收入总额的46.7%,仍是黎平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人均二、三产业净收入分别为206.9元和471.6元,同比增长18.3%和114%,经营性收入结构日趋多元化。经营性净收入增收的贡献率已达百分之三十四。
三是财产性净收入较快增长,但总量偏低。2014年,该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为115.5元,同比增收23元,增长24.9%,总量只占全年可支配收入的1.9%,其中,来自土地经营权转让费、房屋出租、农机出租等得到的租金收入为84元,同比增长24%。
四是转移性净收入稳定增长。当年该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1510.2元,同比增收123.7元,增长8.9%,总量占可支配收入总额的25.4%,其中,人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收入93.8元、最低生活保障费收入128元、政策性及其它生活补贴人均131.2元,同比分别增长38.1%、18.3%和116.9%;人均政策性惠农现金补贴92.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唐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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