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1日,黔东南州高速交警大队七中队在黎平南站,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缴获不少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运输的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高速大队七中队民警郑刚、罗宽、刘鑫在黎洛高速黎平南站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15时左右,一辆悬挂贵HY3385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从黎平县城方向驶来,欲进入高速公路,民警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当事人非法运输的烟花炮竹
民警卸下烟花炮竹,移交黎平治安大队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车厢内装满烟花爆竹,便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手续,可但他拿不出来。民警询问查明,这批烟花爆竹未办理运输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
经现场清理,该车所运输的烟花爆竹大小有20件,是当事人张某某(黎平县水口镇人)在黎平县城烟花爆竹批发部购买的,打算运回家里,待自己结婚时燃放。目前,此案已移交黎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县安监局处理。(陆书明 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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