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1日,锦屏县市场监管局敦寨分局接到一刘姓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敦寨镇叶某经营的五金店购买了一个6元钱的“利佳士”牌磨砂轮用于自家自装瓷砖打磨,在操作中磨砂轮发生破裂,碎片击中下体受伤住院九天,该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被投诉方赔偿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及误工等费用2000元,并出具了相关住院证明及医疗支付票据等。
经受理该投诉,敦寨分局执法人员及时对叶某经营的五金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者现存有6个磨砂轮,其中共进货10个,已销售4个,进价为3.8元/个,该商品包装未提供有效合格证及生产厂家、厂址等标识,经营者提供有进货发票,经初步认定该商品涉嫌为“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即时依法对相关商品进行了查扣及另案处理,经营者叶某当即意识到其自身错误,表示不再销售该商品,并将积极进行配合调解。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投诉方刘某陈述其在使用打磨机过程中擅自将打磨机的防护罩取下,存在违规操作,也愿意承担一些责任。2015年8月31日敦寨分局召集投诉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被投诉方叶某一次性补偿投诉方刘某医疗及误工等费用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调解。(胡宏 周胜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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