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锦屏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将有望享受护理补贴政策。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分别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和护理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实行居家托养和集中托养相结合模式,并对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给予每人每年500元补助,以此保证提高残疾人托养质量。
这一次,该项惠及一级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后,锦屏县802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将从2015年起每人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600元的护理补贴,为此锦屏县人民政府今年将要给全县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达481200元,着实有效解决了锦屏县一级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王源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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