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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一客运车违规搭载烟花爆竹被罚款2000元 停班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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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30 10:01: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1月29日,镇远县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该公司一辆违规搭载烟花爆竹的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处罚2000元,停班5日。



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大江在检查客运车

  据了解,1月26日,镇远吉通公司贵H18190号营运镇远-金堡班线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杨某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一名乘客将4件烟花爆竹(两件1万响鞭炮,两件60发冲天炮)携带上车,当日13时10分许,在镇岑线金堡段被正在开展春节“年场”路检路查的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查获。该大队除立即将安全隐患消除外,并将该行为迅速通报车辆所属客运企业。


查获的烟花爆竹

  据介绍,镇远吉通公司接到通报后,迅速对杨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使杨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写下保证书,保证认真履行职责,不犯类似错误;并对杨某处罚了2000元的违约金,加处停班5日,同时勒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及时利用短信平台将杨某的行为及处罚结果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警示通报,告诫全体员工要引以为戒,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三品”检查,杜绝危爆物品上车;组织全体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危爆物品管理规定的学习,及时提醒、及时告知旅客不能携带哪些物品上车。

  06年天柱客运车爆炸声还在耳畔,13年凯里老山坡冤魂还未尽散。此事告诫我们,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只有用“铁腕”抓“违章”,用“重锤”砸“隐患”,在全民心中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在自己”的理念,我们身边才能少些流血、少些哭泣。(龙冠宇)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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