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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调解化解“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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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4 15:37:5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黎平敖市践行群众路线推进道德调解促和谐

  本网讯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村民道德调解委员会,在关键时刻发挥了这么神奇的作用,真给力!”黎平县敖市镇的群众谈到村民道德调解委员会时,无不竖起大拇指赞叹不已。

  敖市镇地处接边地区,这里曾经纠纷不断,打架斗殴时有发生。面对这一复杂的社会环境,该镇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推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敖市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探索和试行道德调解委员会的村民自治模式,不断总结提炼推广侗族传统村民自治的“款”条约,充分发挥“五老”作用,设立村民道德调解委员会。即在每个自然寨评选出3—5名德高望重的人士组成民间道德调解委员会,村民发生纠纷时,先请道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评议。

  该镇以“依法建制,以德促制,法德结合,规范管理”为宗旨,主要借助于传统习惯、教育宣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纠纷等问题的解决。谁对谁错,通过群众的嘴,评群众的事,将村民纠纷在道德层面上化解,用道德的力量约束和感化村民,营造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乡村文明新风。

  通过建立村民道德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蒋佐某交通事故死亡群体性事件,精神病人姚作某正常死亡群体性事件,贺志某死亡医闹群体性事件,曾某隆里打架斗殴群体性事件,林泽某、石开某等两起交通肇事群体性事件,敖市中学撤并群体性事件,敖市村覃氏、龙氏祖坟被挖群体性事件。特别是长达10年之久的蒙村村欧家团组、新寨屯村组际之间山林纠纷的“土主与业主分成”、“先林后土”等调处模式,为全县山林纠纷调处探索出一条有效的新路子。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敖市镇社会纠纷及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村民道德调解委员会成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平台。该镇累计化解信访案件11件,调解处理各类纠纷25起,涉及群众409人,成功调处率达98%,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吴朝阳 周志光)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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