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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大调解 传递正能量 同心共筑美乐村民的“和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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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06 10:12:07  来源:  

  “和谐案”后的余思

  历时两年的诉前调解中,县委、政府和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双方纠纷都予以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不断寻求化解他们的矛盾。但是,在“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影响下,在十八大召开等重大节日关口,美乐村村民多次到固本乡政府、县政府群体进行上访。作为人民公仆的我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切工作以人民利益为依归。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美乐村民的多次上访,县委、政府领导与我们工作组人员都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对他们进行了耐心接待,从政策、法律给他们进行细心的解答,一次又一次地让他们舒心回去安心生产,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社会背景下,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方式。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把调解覆盖到法院和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全面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法院与政府诉调对接的调解大格局,顺应形势发展,为时代所需。

  美乐村和谐案,再一次的证明:有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就能科学得到发展。有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工作就能得到全面发展。有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就实现历史的新跨越。面临着社会矛盾凸显、利益冲突加剧、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等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才能有效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为解决法院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供强有力保证。(刘荣廷)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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