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老百姓打行政官司的顾虑,保证法院裁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司法公信力,黔东南州法院从6月1日起正式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试水”“民告官”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这是我省唯一试点地区。
据介绍,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将部分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在试点期间,黔东南州确定凯里市法院、三穗县法院作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凯里市法院管辖原属于凯里市、麻江县、丹寨县、雷山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三穗县法院管辖原属于三穗县、岑巩县、剑河县、台江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
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此次集中管辖试点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试点法院辖区内基层法院的立案窗口将摆放集中管辖法院及其管辖范围告知书,集中管辖法院及时排期开庭,还将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案件,尽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实行集中管辖后,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庭仍然予以保留,6月1日前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由原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继续审理。(刘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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