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江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官民”矛盾“化解器”和“减压阀”的功能,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机制,为从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该院不断完善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共受理12件行政诉讼案件,通过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以调解方式结案11件,协调率91.67%,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实现了化解官民矛盾“无震荡”,促进了官民和谐。(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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