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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首批46户微型企业获财政补助资金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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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23 12:01:12  来源:  

  近日,三穗县首批46户微型企业每户获得上级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共计230万元全部拨付到账。微型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渔业、加工制造业、中药材种植购销、民族手工艺品、特色食品加工等行业。

  首批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一是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7月18日县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微企的副县长在县微企办《关于要求匹配120户微型企业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上纷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并根据微企的评审进度及时追加预算,确保了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召开微型企业评审会。微型企业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参加创业培训后,县微型办及时将微型企业的评审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发函至县财政局,与财政局就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操作程序进行具体的协调、沟通,得到了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三是工商部门除非对微型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行政指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自微型工作开展以来,工商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能,根据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创办之初,工商分局就微型企业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行政指导,为微型企业在取名、选择组织形式和确定适合的经营范围提供行政指导,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100余份。县工商局注册股在为微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为微型企业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雕刻印章等后续事项提供行政指导,发放《行政指导提示书》100余份。同时,各职能部门一路绿灯,为微型企业办理其他证件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为微型企业的设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县微企办对微型企业进行统一指导,对他们在申领财政资金补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通过统一指导促进了三穗县微型企业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在获得补助资金后,微型企业投资者纷纷表示,在国家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微型企业会更加有信心把企业做强做大。(杨荣昭 邓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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