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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雷山县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的工作,6月21日,召开了全县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工作推进暨转段动员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胜军,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杨胜星,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兼职纪检监察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郎德镇、县司法局、县招商和商务局、县工商局等4个单位汇报本单位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工作情况。
会中,杨胜星主任安排部署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修定实施方案。要按照《指导意见》修定好“发展环境标兵岗位”、“发展环境示范窗口”、“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发展环境一流园区’’和“发展环境最优乡镇”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承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制定出来的最优标准(定标),围绕“四个环境”,以“服务企业、服务客商、服务群众和服务项目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让领导知晓、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
在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工作中,该县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信息146条,制作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1块,张贴和悬挂标语41条,编发《工作简报》39期,举办宣传栏63期,开展专题宣传活动43场次,19个重点部门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设置“作风投诉告示牌”100余块,为该县着力将“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乎发展前景”的思想理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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