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再创佳绩,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雷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7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
该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积极投身于人民满意城市建设,不断为提升该县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丹江镇、县工商局等7个单位“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先进集体”,表彰了李青连、张家榕等10人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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