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领导回访刑事案件被告人
县法院温暖村民心
2012年8月20日,秋高气爽,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龙登演一行四人到锦屏县平秋镇桥问村和魁高岑村开展“四帮四促”活动。
龙登演一行根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阳院长的安排,首先到平秋镇富库村对一刑事案件被告人刘荣成(因犯失火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进行回访。回访中,龙登演一行先后到平秋镇派出所、村“两委”和部分村民了解被告人刘荣成缓刑期间的表现情况。通过回访,刘荣成服从监管和改造,总体表现良好,最后龙登演一行与被告人刘荣成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与沟通,对调查了解得到的情况向被告人作了反馈,鼓励他好好地服从管教,遵纪守法,好好地生产生活。
离开富库已是上午11时30分,龙登演一行顾不上炎热与饥饿,又马不停蹄来到桥问村和魁高岑村。在两村,分别通过与村“两委”领导座谈和与部分村民交谈,全面了解驻村干部工作开展、关于所驻村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当前村委面临有困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村“两委”的工作汇报后,对村“两委”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龙登演一行作了强调,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希望村“两委”一切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工作,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解村民之所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干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面对两村年久失修的办公议事场所,锦屏县法院在经费紧缺的情况,分别给两村共送去帮扶款5000元,再尽一份法院微薄之力。(刘荣廷 赵婧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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