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锦屏县民政部门获悉,目前该县共发放事关民生专项资金1239.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94.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988.6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3. 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78.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4万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23.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6万元。
近年来,锦屏县认真履行民政岗位责任,充分发挥救穷、救急、救难的职能作用。为切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监管,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该县严格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按照工作程序,全面实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通过银行代发,打入对象存折,禁止民政工作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目前通过社会化发放,各项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各类对象手中,没有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陆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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