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原告龙某通过网上立案申请,诉称被告杨某欠自己4万元借款已经超期几个月了。这笔钱是从龙某花呗上套现出来的,而花呗上长达数月的逾期利息已经让他不堪重负,现在被告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只能请求从江县人民法院帮自己追回借款。承办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通过了解原告远在新疆新疆,而被告又身处重庆,都因疫情一时无法到法院处理该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便利用微信软件添加了原被告微信账号,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协调双方化解该民间借贷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杨某从2022年5月份开始,每月支付龙某5000元的调解协议。
微信,不仅可以用来沟通交流,在法官主持下,也能用来化解纠纷。当前受疫情影响,很多群众不便到法院进行诉讼,从江法院为了方便群众,创新办案举措,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吴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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