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江县某砖厂申请执行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潘某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参加诉讼,从江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潘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江县某砖厂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潘某某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潘某某的下落。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从江法院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发出仅几日,从未“现身”的潘某某因感到“害羞”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自启动执行悬赏工作以来,从江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以及在辖区内多处张贴悬赏公告等多种方式,发挥社会力量发动社会公众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同时也向被执行人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法律威慑力,倒逼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从而破解“执行难”,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真正体现。(付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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