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略镇岑梧村村民陆某甲与陆某乙系南北相邻的老邻居,陆某甲为方便通行,在双方房屋间修建进户便道护栏。陆某乙认为其行为侵占了自家宅基地并且影响日后房屋维修而多次阻扰对方施工。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平略司法所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第一时间联合镇平安办、国土所、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实地走访、勘查现场、审查双方土地权属证书等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进行说法拉理,打开心结,同时阐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引用相关案例引导当事人理解法律、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本着有利生产生活,团结互助、邻里和睦的原则,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一年来,平略所司法所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积极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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