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6日,从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往洞派出所在托苗收费站路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时,查获陆某科驾驶车辆从事非法运营且严重超员,经核实,该车核载6人,实载16人,超员10人,载客超过额定数160%。经调查取证,驾驶人陆某科对其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4月6日,从江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陆某科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听到判决后,被告人陆某科当庭认罪,接受判决。陆某科表示,经过这一事件,希望其他人能够从他身上吸取教训,严格依法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时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速、超载等将乘客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弃之不顾的危险行为,同时乘客也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和已满载乘客的车辆,以免使自己陷入高风险的乘车状态。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