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适当调整安顺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中发〔2022〕8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房价的30%降低为20%,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房价的50%降低为30%。
职工购买成品住宅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不再限制“又提又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对“又提又贷”的限制。即:职工或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的,取消同一套住房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职工或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取消同一套住房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的限制。
(三)放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准入(以下简称“楼盘项目准入”)的管理。一是进一步放宽房开企业楼盘项目准入条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房开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证明即可申请楼盘项目准入,取消期房楼盘项目工程形象进度需达60%及以上的准入条件限制。二是简化楼盘项目准入办理所需资料。期房楼盘项目准入时不再收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及公司章程6项资料。现房楼盘项目准入时不再收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房开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公司章程7项资料。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4月6日起执行。
2022年4月6日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根据《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字〔2020〕3号),现将2022年4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公告如下。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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