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从江县江平木材加工厂和从江县吉祥木业有限公司的员工集体宿舍使用可燃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 规定的 A 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 第5.1.2条和第5.1.7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10条判定标准。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之规定,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判定从江县江平木材加工厂和从江县吉祥木业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单位于2022年9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对以上两家重大火灾隐患报从江县应急管理局提请从江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经从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从江县江平木材加工厂和从江县吉祥木业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据悉,目前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下一步,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实地指导整改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限期内整改销案,顺利摘牌。(高月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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