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由黎平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负责将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和山头地块,并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营林生产任务。
经营方式采取农户自主经营或“大户承包”,或“公司+基地+农户”及“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运作模式,通过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申报林业项目、招商引资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保障林业产业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产业建设质量,推进各类营林项目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营林生产任务60100亩。其中:油茶新造15100亩,油茶低改29000亩,竹子新造1000亩,竹子低改3000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营造林12000亩。(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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