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松在天柱县坌处镇宰贡村深山砍伐其与合伙人共同购买的商品材时,故意指使砍伐工人越过商品材规划设计界线,砍伐坌处镇政府林场林木,并将在政府林场砍伐的杉木连同其砍伐的商品材外运销售。
案发后,天柱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针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松有多次犯罪前科、极其狡诈的特点,制定特定侦查计划防止打草惊蛇,经过广泛搜集证据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终于2020年8月18日“零口供”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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