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辉,男,55岁,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人,现住贵州省天柱县凤城街道文明街,退休人员。
2020年2月26日18时许,龚某辉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进出天柱县凤城街道高龙路疫情防控值守点,拒不配合值守工作人员开展信息扫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当场恶言辱骂、威胁值守工作人员,严重破坏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群众报警后,被处警民警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20年2月27日,龚某辉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天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人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更无法外之人。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体公民都应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命令,自觉配合支持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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