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天柱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依法传唤杨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期间对其进行尿检,其尿液吗啡试剂检测呈阳性。经公安民警调查询问,杨某某供述了2020年2月17日在自己家里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根据杨某某妨碍抗疫秩序和吸食毒品两种违法行为,天柱县公安局依法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和5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凤城派出所在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在严查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秩序案件的同时,对辖区涉毒人员一并开展摸底排查,共查处妨碍疫情防控案件11 起,行政处罚4 人,教育训诫42人;开展吸毒人员尿检36人,采集吸毒人员毛发样本23份,查处吸毒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吸毒人员11人,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扫毒行动两不误、双促进,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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