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事发天柱:租房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目前已被举报查处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2-27 10:17:51  来源:ZAKER黔东南、健康新天柱  

  2月21日下午4点57分,天柱县卫健执法大队接到凤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协管员的电话反映:群众举报有人在凤城街道白水路某居民房内非法行医,凤城街道负责疫情防控巡查的村干正在该处等候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查处非法行医现场

  接到举报电话后,县卫健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迅速派监督员会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蒲某文系天柱县瓮洞镇岑干村人,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租赁凤城街道白水路宋姓女子的自建民房从事非法行医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监督员一边对无证行医场所进行取缔,查封相关药品器械,对违法执业的蒲姓男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违法执业后果的严重性;一边向围观的群众进行宣传,发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告知到非法行医场所就医的危害性。目前该案件正依法移送县公安机关查处。

  公安联合执法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卫健执法大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看病就诊,保障自身健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步,我单位将持续保持强大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营造一个和谐的医疗环境。(顾菲)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天柱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复工“忙”
下一篇:天柱:吸毒人员强闯疫情检测卡点 拘!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