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惩戒范围如下:
1、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列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本期失信名单
公开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第一期)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 举报热线 0855-2620205
“诚信,不仅仅是道德规范,更是法律规范,每位公民都应以诚信待人,对于自己涉及的执行案件诚信履行,不诚信的人必将寸步难行。”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