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黄平县公安局根据黔东南州公安局下发断卡行动线索,成功抓获涉嫌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亮、欧某元、仝某、付某、杨某伟,并对上述五人进行惩戒。
警方告诫
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且不得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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