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资源,完善“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做好与农村“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加快推进搬迁群众承包地、山林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转”土地,深化“三变”改革成效。对有流转价值的承包地、山林地,鼓励和引导搬迁户在自愿前提下有序流转,流转收益归搬迁户所有,同时搬迁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政策性补偿维持不变,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三“引”实体,强化典型带动作用。合理有序推进后续开发,该县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资金优先向迁出地安排,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对迁出地进行集中开发经营,积极扶持迁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托“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发迁出地资源。
四“拓”渠道,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后续发展平台公司、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支持搬迁户增收。(刘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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