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案情进行介绍,说明该案系邻里通道纠纷引发,且当事人两家积怨已久,承办检察官已于2020年4月29日向龙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龙田镇政府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在龙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邻里通道纠纷已化解,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取得了被害人何某某的谅解。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对姜某某从轻从宽处理,更能化解两家矛盾,故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各参会人员从案件的引发原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认罪认罚态度、邻里纠纷处理等角度对该案发表各自意见,一致同意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此次公开审查会议,是岑巩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的一次生动实践,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提高检察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杨家成)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