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一女子因辱骂扶贫干部 被行政拘留5天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11-14 15:32:31  来源:黔东南公安  

  2019年11月12日,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村民王某某因辱骂扶贫干部,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2日上午,天柱县坌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坌处镇三门塘村开展扶贫工作走访时,政府工作人员向王某某问路并宣传扶贫政策,王某某心生不满,用侮辱性语言公然辱骂政府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对王某某进行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和法律告诫后,王某某仍不听劝阻,我行我素。

  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天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天柱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图)
下一篇:天柱县联山街道开展“早防 早诊 早治”专题讲座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