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62余册高速K51公里上行处有这么一个村民,拿着柴刀肆意砍伐着种植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行道树,路政员及时制止了该行为,但行道树已被砍伐十余棵。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发现有村民在公路旁砍行道树
在调查询问后得知,该村民就居住在附近的村寨,因家中没柴生火,“顺便”跑来高速公路旁砍伐行道树。原因如此“朴实无华”,实在令人哭笑不得。路政员告知其后果后,该村民才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为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怪相”再次出现,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向村民所在地村委会通报了此事,并要求村委协助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向村委会通报情况
事后,该村民向高速公路经营业主赔偿了损失,也受到了当地村委会的严厉批评。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该村民承诺,等新树苗运到之后,要亲自参与种植,以弥补过错,并且也会协助高速路政做好监督,使高速公路公共财产不受损坏。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在村委会对当事人家属宣传教育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法律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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