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路政员巡查时,竟在高速路上遇到这种事…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11-21 15:37:5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1月21日,凯里高管处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在巡查时发现了这么一件奇事。

  在S62余册高速K51公里上行处有这么一个村民,拿着柴刀肆意砍伐着种植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行道树,路政员及时制止了该行为,但行道树已被砍伐十余棵。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发现有村民在公路旁砍行道树 

  在调查询问后得知,该村民就居住在附近的村寨,因家中没柴生火,“顺便”跑来高速公路旁砍伐行道树。原因如此“朴实无华”,实在令人哭笑不得。路政员告知其后果后,该村民才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为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怪相”再次出现,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向村民所在地村委会通报了此事,并要求村委协助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向村委会通报情况

  事后,该村民向高速公路经营业主赔偿了损失,也受到了当地村委会的严厉批评。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该村民承诺,等新树苗运到之后,要亲自参与种植,以弥补过错,并且也会协助高速路政做好监督,使高速公路公共财产不受损坏。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在村委会对当事人家属宣传教育

  黄平路政执法大队法律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赵辉)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黄平警方深挖案件线索破获一起系列摩托车盗窃案
下一篇:谷陇镇召开农村环境卫生“五清“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