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受贿、滥用职权、挪用村集体资金……黄平4名干部被通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08-12 16:48:44  来源:黄平县纪委监委网站  

  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黄平县新州镇干部谭淑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黄平县新州镇干部谭淑萍作为柿花村脱贫攻坚队员,于2018年9月期间以各种理由连续4天未到村开展帮扶工作,且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足,态度不端正、不诚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谭淑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黄平县新州镇白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潘光荣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黄平县新州镇白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潘光荣在保管2012年至2017年期间的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38591.81元过程中,以账目不清为由未将该笔款项入账,并从中挪用33904.8元。2019年5月,潘光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黄平县农业局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干部吴成受贿、滥用职权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黄平县农业局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干部吴成负责谷陇镇翁勇村、原黄飘乡翁开村种草养牛项目的实施,在发放购牛补助款和能繁母牛补助中弄虚作假,给国家造成扶贫资金损失85.248万元,同时吴成收受贿赂3.2万元。2019年3月,吴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2019年5月,吴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4.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吴华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黄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吴华、谷陇镇政府干部潘大刚、刘兴勇作为脱贫攻坚队员,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中,于2019年5月22日中午与黑冲村支部书记吴寿忠一起就餐时饮酒,违反相关规定。2019年5月,吴华、潘大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兴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吴寿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上一篇:黄平:男子一时冲动骂交警 拘留所里过七夕
下一篇:黄平:微信悬赏令发布一日 “老赖”主动履行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