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 22 时许,岑巩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 岑巩县某某 KTV 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在进一步了解及调查后并未发现任何异常迹象,遂将处警结果反馈报警人汪某华。汪某华表示对民警反馈的结果不满意,并再次以同样事由拨打 110 报警电话。在民警再次出警,进一步调查确定该 KTV 无异常情况,并同样将处警结果反馈给报警人汪某华时,该男子竟在电话里辱骂、污蔑民警收取了某某 KTV 的财物。后经调查,系汪某华想报复他人,遂报假警泄愤。经询问,汪某华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汪某华因涉嫌谎报警情被岑巩县公安局依法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伍佰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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