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邱某某与罗某某系夫妻关系,案发当日邱某某在自家土中烧慌时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15.96亩(折合成21.06公顷),其中有林地230.85亩(折合成15.39公顷),灌木林地85.11亩(折合成5.67公顷)。
火灾发生后,邱某某与其妻子罗某某因担心邱某某被抓获,故二人在家中商量由罗某某为邱某某顶罪。事后,罗某某不但要求本案关键证人作系自己失火的伪证,同时向公安机关及林业部门主动投案,使得公安机关误认为罗某某是该失火案件的行为人,遂以罗某某涉嫌失火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发现邱某某才是该失火案件的行为人,故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调查了解该案的真相,经依法调查后该案真相大白,原来邱某某夫妻二人因担心家中唯一的劳动力邱某某因失火一案被抓获后家中无人劳动,故而出此下策,让罗某某出面为邱某某顶替包庇,从而心存幻想以此蒙蔽过关,谁料,东窗事发后竟使夫妻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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