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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警方破获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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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2 14:42: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非法捕捞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根据《贵州省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工作细化方案》、《黔东南州2018年度河湖管理联合执法及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和《黔东南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黄平县公安局党委充分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安排部署,从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黄平警方共破获案件11起,抓获嫌疑人20人,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鱼类生态发展平衡。

  严打案例01

  2018年5月10日上午九时许,黄平县谷陇镇山保村村民潘某秋伙同潘某福在禁渔期窜到谷陇镇山保村满溪河用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上午11时许被我局谷陇派出所河道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非法捕捞嫌疑人指认现场
 

  严打案例02

  2018年5月13日晚22时许,黄平县旧州镇草芦坪村村民刘某涛背着电鱼机窜至黄平县州镇大碾房村头桥下河中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我局旧州派出所河道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严打案例03

  2018年5月12日下午15时许,黄平县旧州镇大碾房村村民杨某学背着电鱼机到大碾房村“水中桥”(舞阳河上游)处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我局旧州派出所民警河道巡逻当场抓获。
 



查获非法捕捞用电设备
 

  严打案例04

  2018年4月15日凌晨2时许,县局治安大队和平溪派出所河道巡逻民警在黄平县平溪河翁岩段河中将正在河里电鱼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胜和彭某成抓获。

  严打案例05

  2018年5月17日晚9时许,我局上塘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舞阳河上游河道时,将正在河里电鱼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富和王某祥抓获。
 



非法捕捞所得
 

  严打案例06

  2018年5月18日晚23时30分许,我局上塘派出所民警在上塘镇舞阳河上游岔河段河道内,查获正在河里电鱼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华。

  严打案例07

  2018年5月18日晚,瓮安县猴场镇村民刘某学、李某江、王某德和宋某勇持电鱼机窜至我县纸房乡西堰河道电鱼,被当地村民发现后报案。接警后纸房派出所赶赴现场将4人抓获。

  严打案例08

  2018年5月23日12时许,我局平溪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河道巡逻时发现在平溪镇河落岩段有人正在炸鱼,遂将非法捕捞嫌疑人平溪镇红龙村村民杨某抓获。
 



查获非法捕捞用电设备

 

  严打案例09

  2018年5月15日凌晨2时许,黄平县浪洞镇毛某在大河朱家咀河段电鱼时,被浪洞派出所河道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严打案例10

  2018年5月30日凌晨2时许,浪洞派出所民警在温泉河茶叶段巡查河道时,发现杨某华、黄某华、黄某红手持电鱼机正在河里电鱼,遂将三人抓获。

  严打案例11

  2018年6月10日下午17时许,我局食药环大队同重安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专项整治中,在重安镇大石村河道内将正在河里电鱼的王某海和王某平抓获。
 



嫌疑人指认非法捕捞所得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下一步,黄平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省、州、县的工作要求,从严从细抓好落实,坚持“人防+技防”,对重点水域河道周围加强巡逻,持续提升防控力度,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好该项工作。同时利用黄平公安微信平台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网上、网下渠道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从而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全力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黄平警方提醒: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请勿非法捕捞水产品。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地笼网、拖网、迷魂阵等禁止使用的工具进行捕捞,和使用电、毒、炸等禁止使用的方法进行捕捞,将触犯我国《渔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杨 晨)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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