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以来,从江县安监局深入各监管部门、乡镇、企业督查排查安全隐患及问题200多条。
近日,从江县安监局综合督查组和两个专项检查分别深入各监管部门、乡镇、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共督查和排查出安全隐患及问题200多条,其中排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条,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4起。
从江县安监局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分别向相关监管部门、乡镇发送《督办函》,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针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现场没收。针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按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后方可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经县安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期间不得擅自组织生产,违者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龙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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