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18时20分许,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岑巩县思阳镇农具厂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十分危急,请求立即出警。接警后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只见一货车车头已严重损毁,破碎的玻璃散落一地,车辆方向盘几乎顶到了驾驶室坐椅,车上没发现人,就在此时,路边走过来一位中年男子说他就是这辆货车的驾驶员,看他并没有哪里受伤,民警悬起的心这才平静下来。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贵州省岑巩县龙田镇驾驶员周*祥驾驶一辆号牌为贵HBH9**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从岑巩县城准备回家,途经思(南)--羊(坪)线164公里500米(小地名:农具厂)处时,由于是下午六时多,快要落山的太阳刚好对着自己行驶的方向照射进来,周*祥出现了“光线盲区”,而发生事故的地点虽说是在弯道,但是路面较好,视线也很开开阔,开车的速度过快才撞上路边停放的一辆故障车的,现场清晰的看到前方故障车已被撞出去十余米远。周*祥心有余悸的对民警说:幸好当时自己的爱人和小孩是坐在车的后排的,她们一点都没伤到,而自已在车头撞击严重变形的情况下两只脚刚好处于方向盘两边的空隙里,在民警赶到前,他刚从车里爬出来,只是腿上刮了一点小伤。
民警在问及贵A201**故障车驾驶员杨某情况时:
民警:你的车停在这里是出现了什么情况?
杨某:我的车没电自动熄火了,准备叫修车师傅来修,因为打电话他很久也没来,我刚好遇到个熟人开车经过就打算坐他车去接修车师傅,走到中途想起自己没设警示牌我又回来,没想到才几分钟的时间就发生交通事故了。
民警:你车是停在哪个位置的?
杨某:就是货车撞击的地方,是靠边的,这个痕迹你们就还能看到,我车是被撞到前面去的。
民警:你拉起刹车并挂在档位上的没?
杨某:刹车拉起的,好像没挂档,但汽刹一定是拉上的。
民警:你的车出了故障停放在路上应该设置好警示标志牌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样才能给后方车辆起到警示作用。
杨某:我想到要开的,是因为车没电了开不了。
民警:作为驾驶员还要经常检查车辆性能,确保上路的安全。
杨某:是的。
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周*祥未保持安全车速并追尾前方车辆,杨某故障车停靠在路边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故障车警示标志,双方行为才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民警判定,货车驾驶员周*祥、故障车驾驶员杨某分别负有主、次责任,事故已通过保险公司处理。(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旷光玖 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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