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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睡觉晚上打老婆孩子 男子被公安行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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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04 09:39:0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8月30日,镇远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虐待家庭成员的镇远县报京乡报京行政村38岁男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据介绍,8月18日凌晨3点44分,镇远县公安局报京派出所接到辖区报京行政村妇女邰某报警电话,邰某称:我老公李某某经常无故辱骂、殴打我和我们的孩子。现在他又喝醉酒了,威胁我们并殴打我们的孩子,我不敢在家里睡觉,请你们处理一下。

  接警后,报京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在家务农的李某与36岁妻子邰某共育有三名子女,长子12岁,次子5岁,幼女3岁。近几年来,李某经常性酗酒,农活也不爱做,白天睡觉,晚上就辱骂、殴打妻子和孩子,村委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其二哥多次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后,李某安生几天,随后又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特别是近段时间,李某不管有没有喝酒,只要一到晚上就开始打骂妻子和孩子,还摔家里的东西。邵某和孩子只有等李某睡觉了,才敢去睡觉,但李某又不让邵某和孩子睡觉,导致邵某和孩子精神状态及身体状态很不好。村委干部证实,李某不允许家庭成员与邻居、寨邻交流,只能呆在家中。其长子因为害怕父亲的殴打,8月10日左右已经离家出走,学也不准备上了。

  8月30日下午,李某被镇远公安送往剑河县行政拘留所执行处罚决定。同时公安和村委也在做善后工作:一是劝导离家出走的李某大儿子回家读书;二是嘱咐李某妻子及其孩子、四方寨邻,一旦李某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立即报警,民警将迅速处置,依法拘留,有犯罪行为的,还将严厉打击;三是李某行拘回来后,劝导李某戒酒,并动员其外出打工,让其妻子孩子在家安心生产、生活和学习。(龙冠宇)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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