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扶贫领域问责42人 立案查处8件8人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10-10 11:21: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天柱县纪检监察系统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以及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强有力的举措、“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发生在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工作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满意指数。今年以来,全县对在2016年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4个乡镇和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诫勉谈话8人,通报批评26人,立案查处8件8人。

  明确定位,夯实再监督基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这个职责定位,着力梳理清楚扶贫领域各个环节的监督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再监督工作。当前,重点盯紧“组组通”项目建设工作,深刻汲取专项监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发现的问题教训,深入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再监督工作,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明示清单,强化督促整改。进一步理清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两委”、第一书记等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清单,对再监督过程中发现项目的实施、监督的过程出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督促先行停工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为干事创业提供纪律保障。

  明晰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牵头,分别带队对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落实扶贫领域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或者发现问题后不上报不处理的,也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胡庭灯)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上一篇:天柱:“兵团作战”专项监察立案31件
下一篇:天柱:1200余农户获政策性农房保险赔付503.74万元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