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日22时左右,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穗大队民警在高速三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查处统一行动,正在行动开展过程中指挥一白色小型汽车指挥靠边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驾驶员有浓浓的酒味涉嫌饮酒驾驶,且驾驶员还在实习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等待驾驶员的将是记12分,且实习期内一次性被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穗大队民警在三穗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在对一辆贵H籍白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过程中,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姜姓驾驶员有浓浓的酒味,涉嫌饮酒驾驶车辆且该驾驶员才取得驾驶证半年在实习期中,等待驾驶员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处罚。
民警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姜姓驾驶员去三穗县桐林镇跟家人聚会,在聚会中因天气炎热喝了一瓶啤酒后由桐林驾驶车辆回三穗,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且没有喝醉应该没有问题,就驾驶车辆上了高速公路,当驾驶到高速公路三穗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悔之晚矣。
为了家人、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丹江)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