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预防、减少因电引起的农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维护农村安全和社会稳定,天柱县决定在全县实施农村50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工程。此次电改对象为11个乡镇37个尚未实施农村消防电改的50户以上木质结构集中连片村寨的2774户房屋。
按照改造标准和要求,一是清理村寨室外供电线路,包括村寨室外供电线路清理规范,对寨内影响安全的变压器进行更换或者移位;二是改造户内用电线路,包括每栋木质房屋改造线路敷设(穿防火阻燃管)、安装空气开关、插座、灯泡(含路灯);三是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四是所有旧电线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必须清理销毁,严防乱搭乱接。同时,要求质检部门必须对电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进网许可证”、“电工资质证”。(天柱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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