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三穗县法院为从重从快打击长期拖欠执行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将这些“老赖”列入“猎赖”名单,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执行局、法警队为成员的“猎赖”行动小组。该院将东躲西藏的“老赖”吴某列入“猎赖”名单,并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调查、核实,发现12月13日吴某在岑巩县活动,三穗县人民法院“猎赖”行动组在接到指令后,火速赶往现场。在岑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大力协助下,12月14日凌晨1时将吴某控制并带至三穗法院。因被执行人吴某长期拖欠执行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处以拘留十五日。最终,吴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作了检讨,并表示自愿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今年来,该院将13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猎赖”名单,拘留“老赖”3人,执结案件1件,执结标的15.4万元。“猎赖”行动的开展,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老赖”“零容忍”的打击态度。 (杨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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