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黄平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由1.5%降至1%。降低费率期限从2016年5月1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止。
费率降低是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黔人这厅发〔2016〕10号精神。日前,该县已通过电子政务向全县各类单位发出相应通知,连日来,政策宣传工作正有序开展,以便为企业降低成本提供即时服务。
黄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是继2015年3月由2%降为1.5%后,再次降低为1%。他还透露,仅去年3至12月为企业负责55万元,今年再次下调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对企业减负力度更大,有利于把中小微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这一决策对中小微企业真正起到雪中送炭作用,更有利于鼓励“草根企业遍地开花”,形成创业促进就业良性循环。
据了解,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仍为2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
降费期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照常进行,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仍按时足额发放。(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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