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范围2016年第一批申报范围为5大领域 29个专项,基本与2015年第四批的投向相同,只是本批不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油气基础设施及产能建设、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及外送通道建设工程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等5个专项。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项目支 持力度。
2.项目要求。要选择前期工作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主要安排2016年上半年可以新开工建设、能够产生新拉动的项目,以及2015年开工、主要在2016年形成工作量的项目;适当安排2014年开工的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铁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中型水库项目;优先 考虑项目收益适中,回报率约为3-5%。,回收周期约为10-20 年的项目;优先考虑整装的大项目和PPP项目。
3.资本金比例。项目累计安排的专项建设基金应符合以下要求:重大水利工程等三农建设专项建设基金占项目资本金比例按国家规定比例的100%控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转型升级项目按国家规定比例的50%控制,其他按国家规定比例的70%控制。比例为70%和50%的专项,可向上浮动5%、最高分别按75%和55%。掌握,下浮比例不限。(任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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