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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1月份起给30所乡村学校教师发放边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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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10 00:25:1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不断吸引和鼓励广大农村教师扎根基层、长期从教,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贵州省黄平县决定从1月份起给30所乡村学校教师发放边远地区生活补助。这次补助共给22所一类学校教师每月每人150元,二类学校教师每人每月200元。

  据了解,黄平县这次补助边远学校教师对象对象,是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公办的教师,并根据交通条件、学校教学和工作环境等情况分类发放。其中一类边远学校为距县、乡公路主干道较远,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村级小学或教学点;二类边远学校是距乡、村公路主干道较远,工作条件十分艰苦的村级小学和教学点。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以乡镇为单位,随教师工资按月发放,实行实名制和动态管理。生活补助只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补助(即在补贴类型学校开展教学工作),调离或离开教学岗位以及退休后,从调离或离开以及退休之日起停发补助;对工作岗位调整后仍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类型学校)工作的乡村教师,从调整(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补助类型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和“特岗教师”同等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到非补助类型学校或其他单位挂职、进修、借调三月以上在编不在岗的乡村教师不得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因病连续住院的,住院治疗期间可继续享受补助;对因病休养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补助;对因事请假(国家法定的婚、丧、产假除外)超过1个月的,停发补助;对违纪旷工的,从离岗之日起停发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从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停发补助;对出现师德“一票否决”情形、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停发并追缴其案件发生之后的补助。(廖尚刚)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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