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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贤昌镇财政分局会计韦仁美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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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07 09:12:40  来源:黔东南州监察局网  


  近日,经麻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麻江县贤昌镇财政分局会计韦仁美被开除公职。

  经查,韦仁美在担任麻江县贤昌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70.59万元,2014年6月7日,麻江县监察局对其立案调查。同年6月9日,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月28日韦仁美被麻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黔东南州纪委)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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