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麻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麻江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罗龙江被开除公职。
经查,罗龙江在任麻江县交通运输局工程股股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元。2014年3月14日,麻江县监察局对罗龙江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年3月17日,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月10日,罗龙江被麻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又讯,经麻江县委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麻江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张光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经麻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张光友在担任麻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局长、兼任麻江县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8万元。2014年3月15日,麻江县纪委对张光友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年3月21日,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月18日,张光友因犯受贿罪被麻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黔东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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