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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被行政拘留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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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11 09:59: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黄平县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大队执法人员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实现“零容忍”。近日,一男子因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依法被行政拘留。

  8月19日上午,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对旧州飞机场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男子胡某在加油站内吸烟,大队监督员当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立案,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当事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取证。经过仔细取证、调查,证据确凿,查实胡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胡某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9月3日,王某被送往凯里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

  此次对该男子的行政拘留,依法惩治了消防违法行为,在辖区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效的加强了易燃易爆场所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给社会各界人士在消防防火的问题上敲响了警钟。有效整治了消防违法、违章等行为,为全县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冉静)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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